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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2-3点击:106
留言板:本人202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长期在外地工作,就一直没有收房,也未办理相关的收房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每年缴纳物业管理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起始时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您因个人原因未办理收房手续,由此产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起始时间纠纷,可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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