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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咨询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4-1-2点击:76
留言板:产假期间,公司缴纳的公司社保公积金部分,算作是生育津贴的一部分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n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怎么核发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根据《关于转发<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武医保[2019]67号)规定: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n2023年12月29日11时05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595985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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