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手机卖给未成年人
新洲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19点击:83

武汉留言板:2023年11月初,武汉市民陈女士的儿子刚满13岁,他拿着长辈的零花钱,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新洲区李集街手机店里购买手机玩游戏,且买了两部,其中一部为售价为900元的荣耀手机,一部为售价为1200元的红米手机,直到 11月底,家长察觉了孩子在家的行为异常,经过观察后,才发现孩子手里多了两部手机。发现这一情况后,陈女士认为孩子正处于初中的关键时刻,平时有电话手表联系没必要使用手机,便带着孩子去手机店退货,没想到遭到商家的拒绝,家长对此行为表示非常不满,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官方回复: 尊敬的胡先生: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新洲区李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承办件后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您与被投诉人到李集市场监管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长达1小时时间的调解,由于被投诉方只答应退回最近购买的一部手机为二手机(该手机购买后已联网后被确认为二手机)只能作为回收价600元予以回收,而您仍坚持以金额1200元予以回收,最后因双方态度坚决,不能达成共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终止调解。 12月7日,新洲区李集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电话869169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新洲区李集街李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官方回复: 尊敬的胡先生: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新洲区李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承办件后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您与被投诉人到李集市场监管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长达1小时时间的调解,由于被投诉方只答应退回最近购买的一部手机为二手机(该手机购买后已联网后被确认为二手机)只能作为回收价600元予以回收,而您仍坚持以金额1200元予以回收,最后因双方态度坚决,不能达成共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终止调解。 12月7日,新洲区李集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电话869169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新洲区李集街李集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