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由丈夫的公积金扣款,那妻子的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19点击:44

留言板:夫妻共同购买了首套房,组合贷,公积金贷款是由丈夫一人的公积金扣款,那妻子的公积金还能每两年提取一次吗?妻子的公积金账号能查到共同贷款记录。会影响提取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鲁女士: 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家庭办理了一笔组合贷款正在还款中,组合贷款已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公积金还款当前未逾期,夫妻双方均未提取过公积金,半年内未将外地公积金转入武汉,您和配偶在湖北襄阳领取的结婚证,领证时间已有半年以上,咨询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每36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金。 您若满足上述偿还组合贷款商贷提取条件,可携带以下材料至公积金旗舰店办理提取审核:(1)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2)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3)借款抵押合同。 12月12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鲁女士: 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家庭办理了一笔组合贷款正在还款中,组合贷款已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公积金还款当前未逾期,夫妻双方均未提取过公积金,半年内未将外地公积金转入武汉,您和配偶在湖北襄阳领取的结婚证,领证时间已有半年以上,咨询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每36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金。 您若满足上述偿还组合贷款商贷提取条件,可携带以下材料至公积金旗舰店办理提取审核:(1)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2)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3)借款抵押合同。 12月12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