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品房住宅空置,物业费交纳能否执行减免?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17点击:40
武汉留言板:我前期在硚口区购买的住宅性质商品房于2021.11月收房后缴纳13个月物业费,到2022年年底,现需缴纳2023年全年物业费,但该房产为毛坯交付,未装修未入住,请问是否有空置房物业减免政策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8日10:09、11:22、11:54分通过电话83559063向您核实情况,电话未接通。根据2011年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屋交付后第一年,房屋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2019年1月1日物业管理条例将此条例取消。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硚口区房管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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