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据]对规划局答复“项目建筑退让距离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

武汉通2023-12-01  55

武汉留言板:请规划局回复。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政248号令) 第四十条 (五) : 新建建筑物退让高架桥和匝道结构外边缘的距离应当在《不同道路宽度两侧的建筑物退让距离》规定的基础上加大 5 米退让。 在高架旁新建建筑物的最小退距应是: 25+5=30米。而位于光谷大道高架旁的旭辉千山凌云小区离高架最近距离只有25.02米不符合市政248号令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旭辉千山凌云房子已经建了,我们居民的诉求是高架加装隔音棚,解决噪音污染问题就好。不愿去追究当时规划设计时谁的责任。请规划局推进解决我们居民的合理诉求: 高架加装隔音棚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旭辉千山凌云小区光谷大道高架噪音问题。经核实,光谷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2019年10月建成通车试运行,旭辉千山凌云小区位于光谷大道与高新二路交汇处,由武汉某置业有限公司2019年起开发建设。属于“先有路后有房”的情形。因小区距光谷高架较近,高架车流量大,造成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下一步,区交通大队将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时段加强该路段的巡控勤务,根据视频追溯,查处改装、炸街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将踏勘该路段的施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点位加装测速设备,有效管控车辆超速。 2023年11月23日10时25分,我局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办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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