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融创临江府车位问题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3点击:46

武汉留言板:融创临江府没交房卖车位,当时买了期房说后期车位只能买不能租,车位上画涂鸦,结果交房出问题,车位也是潦草摆烂,现在没收房被催叫物业费车位费管理费,车位还直接租赁,那我们19万买的车位,500元一个月,租32年才是19万,妥妥的被坑被骗,还说房子延误交付的钱不给我们,抵车位费,已经买了车位的怎么抵,还不同意抵扣物业费或者车位管理费,买了车位还拿车位抵扣费难不成再买一个?我们老百姓赚的也是辛苦钱,当时不让租,现在低价卖。要求退差价,认真对待每一位住户。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根据《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委[2014]2755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因此,车位降价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经青山区房管局核实,您反映的延期赔偿方案问题为合同纠纷,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开发企业负责人表明针对已买车位的业主的权益,现阶段提供的解决方案如业主不赞同,可保留权益,也可以通过转租实现具体收益,具体使用根据业主的个人需求使用或保留权益,开发企业提供对应的解决方式,业主自行选择。同时,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也建议您,如果无法和开发企业达成一致决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11月14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根据《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委[2014]2755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因此,车位降价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经青山区房管局核实,您反映的延期赔偿方案问题为合同纠纷,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开发企业负责人表明针对已买车位的业主的权益,现阶段提供的解决方案如业主不赞同,可保留权益,也可以通过转租实现具体收益,具体使用根据业主的个人需求使用或保留权益,开发企业提供对应的解决方式,业主自行选择。同时,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也建议您,如果无法和开发企业达成一致决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11月14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