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生育津贴能不能落实?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27点击:45
留言板:灵活就业生育津贴能不能落实?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津贴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根据《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贴,但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保障范畴,根据鄂医保发【2019】42号文《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执行。”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n2023年10月25日11:23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5959853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办单位:武汉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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