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二套房组合贷政策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17点击:75

留言板:您好,我们家第一套房使用商贷,后转公积金贷款,目前还在还款过程中。现在想买第二套房,想咨询一下,1.如果我们现在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二套房能不能使用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的方式买房?2.如果可以,我们家现在是二孩家庭,首付比例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是多少?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家庭在武汉办理了一笔商转公贷款正在还款中,在办理商转公贷款前夫妻双方均以该套商贷房屋办理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目前家庭名下在武汉仅一套房产,准备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在武汉再购买一套二手房。咨询:(1)购买二套房能否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以及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是多少;(2)若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购买第二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您的公积金。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9〕1号)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若购买存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之内;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所购房屋的房龄在30年(含30年)以内且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并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且尚未过户至借款人名下,可以在存量房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家庭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同意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缴存职工(含配偶)在近六个月内无购房提取记录;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未设立居住权。《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1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且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1)贷款最高限额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30%。(2)贷款最高比例家庭二套房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为: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 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备注:二手房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成交价格和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3)实际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4)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您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后,若符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通过以上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或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市民中心及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最终贷款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公积金贷款应贷尽贷,关于商贷部分建议您咨询商贷银行。另外,您咨询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注: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办理满6个月后,再提取公积金)。 10月12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家庭在武汉办理了一笔商转公贷款正在还款中,在办理商转公贷款前夫妻双方均以该套商贷房屋办理了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目前家庭名下在武汉仅一套房产,准备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在武汉再购买一套二手房。咨询:(1)购买二套房能否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以及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是多少;(2)若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购买第二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您的公积金。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9〕1号)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若购买存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之内;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所购房屋的房龄在30年(含30年)以内且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并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且尚未过户至借款人名下,可以在存量房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家庭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同意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缴存职工(含配偶)在近六个月内无购房提取记录;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未设立居住权。《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1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且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1)贷款最高限额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30%。(2)贷款最高比例家庭二套房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为: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 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备注:二手房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成交价格和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3)实际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4)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您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后,若符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通过以上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或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市民中心及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最终贷款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公积金贷款应贷尽贷,关于商贷部分建议您咨询商贷银行。另外,您咨询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注: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办理满6个月后,再提取公积金)。 10月12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