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范围的咨询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3点击:70

留言板:武汉医保政策是否有考虑将试管婴儿费用,纳入医保的政策,或是否有计划将该项内容纳入医保政策?\n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动辄3w起步,并且通常很难一次成功,平均所需费用,都在10w左右,最终能不能成功还不一定。既造成经济压力,同时增加生育焦虑。建议武汉医疗卫生部门,能考虑将部分生殖辅助药物纳入医保范围,解决当代育龄期人的生育困难和经济困难!
官方回复:尊敬的骆先生:\n您好!您向平台咨询“试管婴儿”相关项目纳入医保的政策,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一、办理过程\n(一)情况核查\n经查询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试管婴儿”相关项目“囊胚培养”、“冷冻胚胎复苏”、“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等的项目类别为“丙类”,为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n(二)问题原因\n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保基金用于支付医保目录范围内符合规定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保目录的制定和调整权限在国家和省,我市只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医保目录。\n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执行的是《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2年试行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7号)等文件规定。《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2年试行版)》附件“凡例”中规定“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属于丙类诊疗服务项目,即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n(三)解决措施及依据\n因医保目录的制定和调整权限在国家和省,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您的诉求,同时也密切关注国家、省新的政策动向,如省医保目录政策进行调整,我市将及时贯彻落实。\n二、办理结果\n2023年9月12日14:4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61216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处室:医药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