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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30
留言板:本人已婚,老公名下有一套房,现两人不租房也不买房,想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用于父母老家做房子用需要怎么办理提取。

地址:武汉市径河中学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家庭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家庭当年度未办理过公积金租房提取,也未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配偶婚前在武汉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在婚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套房的商贷已结清,您和配偶结婚登记时间已满6个月,咨询能否提取公积金。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可每三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婚后配偶办理不动产权证提取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且夫妻双方到柜面签订承诺书后办理;婚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上列明“单独所有”的,职工及配偶均可办理本项提取业务。 您若满足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提取条件,您可携带以下资料和配偶共同前往武汉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提取审核:(1)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2)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3)《不动产权证书》;(4)全额购房发票;(5)房查证明(含房查单、微信公众号“武汉住保房管”查询截图)。8月21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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