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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87
留言板:我这里有一份社保盖章的资料,2009年的,上面显示我的档案出生年月是1963年的,是社保自己改了我的档案出生年月!
官方回复:尊敬的祝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8月25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51866269与您联系,解答了相关问题。关于您咨询退休时档案年龄及工龄存疑的问题。经工作人员核查,一、关于您参工的档案年龄与您的出生年月不一致。您身份证年龄为1963年3月,档案招工表年龄为1965年3月。根据鄂人社发【2009】44号文件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职工出生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时,要以职工办理招工(招干)表、入伍政审表、学校分配表等原始资料为依据来确定其出生年龄和缴费年限。依据以上文件精神,故您的退休年龄1965年3月确定。二、您1984年9月由武汉建筑机械厂招工,退休时间是2015年3月。根据《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武劳社【2007】135号文件规定,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区以上集体企业、街道集体企业等企业与单位职工,2006年1月1日之后的退休人员,\"统账结合\"时间全民统一为1996年1月1日,1996年1月1日之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为视同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开始为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您于1984年9月开始参保,缴费至2015年3月,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是367个月。已告知您如果对档案年龄和档案工龄认定存有异议,可提供原武汉建筑机械厂的人事档案前往武昌社保处重新审核。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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