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地产调整优化政策什么时候出台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31
留言板: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全国各地市陆续出台房地产调整优化政策,武汉市有什么政策出台,是否会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单身,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名下在武汉没有房产,准备申请纯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房产,咨询能否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或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再提取公积金。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提取一次。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以上情形不包括支付购房首付,故无法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规定,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纯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后无法办理公积金提取,该情况下您可注册登录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开通公积金委托扣划业务选择按月或按次委托扣划偿还公积金贷款。8月22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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