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8-21点击:16

留言板:贵单位下属单位东西湖区交通运输局未按法律要求办理用地手续、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未同步进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情况下就违法违建。鉴于交通局违法事实存在情况下,在7月13日将军路街座谈会上,该单位承诺会于7月31日前拿出方案,一是依法对常青北路公交站噪声防治进行专业测算,拿出符合规范要求的具体噪声污染防治方案,二是出台运营期间环境污染防治方案。然而已经8月10日,交通局又一次失信于民。
请贵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对下属单位予以严查,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并督促交通局做出以下整改,满足降噪防尘标准,满足相邻2类声环境噪声标准。
1.将已栽种树种更换为原承诺樟树,并补种10颗(见图六补种树种一位置图),胸径为20厘米,树高7米以上,冠幅5米以上。
2.原承诺栽种73颗,现状只栽种40颗,差额33颗,要求补种树高5米,冠幅4米的其他乔木树种(如桂花树)进行间种,数量为47颗(见补种树种二位置图)。
3.按标准进行噪声测算,防噪措施需进行堆坡生态林设计,因交通局违法违建,导致场地难以更改,无法满足噪声防治标准,因此要求替换为加装3米高的隔音墙(见隔音墙位置图)。
4.更换维修设备房简易钢构材料为实体隔音建筑材料,杜绝发动机、维修器械噪音污染。
5.出台运营期间管理方案张贴于公交站大门口,包含但不限于限速、禁止在公交站及周边急刹车、鸣笛,禁止夜间维修,禁止维修时产生噪音及大气、废水污染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交通局工作人员于8月11日通过电话83898519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常青北路公交首末站规划建设问题。 为降低公交场站运营期间车辆运行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项目建设阶段我局积极与业主进行了沟通,听取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采取了增设乔木,调整优化停车位布局等相关措施。公交场站作为公共基础实施,若存在噪声源可能性,其主要来源为交通噪声(即公交车辆在进出站运行时发出的噪声),目前该场站所有车辆均采用新能源车辆,噪音影响小。关于投诉人提出的制定降噪措施及方案的问题,我局已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了研究。按照公共基础设施降低噪音的常规处置方案,主要措施包括延长距离、隔音控制、降低噪声源等。因项目选址已批复,且占地面积较小,无法满足距离住宅区退距隔离绿化带。同时因新能源车辆噪声较小,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行方案主要为隔音控制,即目前采取的在公交场站和住宅之间种植乔木,并尽可能将停车位与住宅小区间距拉长。 与此同时,我局已初步制定公交场站运营期间环境污染防治方案,下一步将积极协调武汉市公交集团,在场站移交后即刻推行严格的运营规范,通过多种措施,创造安静、有序、友好的公交与社区和谐共生环境,实现“公交优先”和“以人为本”两大发展理念有机融合。一是场区内部禁止一切鸣笛,实现静音停放;二是禁止长刹车、无必要急刹车等易引发较大噪音的驾驶行为;三是原则上不开展夜间维修工作,保持夜间居民良好的休息环境。四是督促运营单位加强防尘处治措施,采取加密洒水频率等有效措施;五是加强对其运营停放期间的噪音、环境保持督导力度,经常性组织检查,将有无明显噪音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8月11日17时07分,区交通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89851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交通局规划建设科】。
请贵单位履行监督职责,对下属单位予以严查,维护群众利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并督促交通局做出以下整改,满足降噪防尘标准,满足相邻2类声环境噪声标准。
1.将已栽种树种更换为原承诺樟树,并补种10颗(见图六补种树种一位置图),胸径为20厘米,树高7米以上,冠幅5米以上。
2.原承诺栽种73颗,现状只栽种40颗,差额33颗,要求补种树高5米,冠幅4米的其他乔木树种(如桂花树)进行间种,数量为47颗(见补种树种二位置图)。
3.按标准进行噪声测算,防噪措施需进行堆坡生态林设计,因交通局违法违建,导致场地难以更改,无法满足噪声防治标准,因此要求替换为加装3米高的隔音墙(见隔音墙位置图)。
4.更换维修设备房简易钢构材料为实体隔音建筑材料,杜绝发动机、维修器械噪音污染。
5.出台运营期间管理方案张贴于公交站大门口,包含但不限于限速、禁止在公交站及周边急刹车、鸣笛,禁止夜间维修,禁止维修时产生噪音及大气、废水污染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交通局工作人员于8月11日通过电话83898519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常青北路公交首末站规划建设问题。 为降低公交场站运营期间车辆运行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项目建设阶段我局积极与业主进行了沟通,听取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及相关诉求,采取了增设乔木,调整优化停车位布局等相关措施。公交场站作为公共基础实施,若存在噪声源可能性,其主要来源为交通噪声(即公交车辆在进出站运行时发出的噪声),目前该场站所有车辆均采用新能源车辆,噪音影响小。关于投诉人提出的制定降噪措施及方案的问题,我局已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了研究。按照公共基础设施降低噪音的常规处置方案,主要措施包括延长距离、隔音控制、降低噪声源等。因项目选址已批复,且占地面积较小,无法满足距离住宅区退距隔离绿化带。同时因新能源车辆噪声较小,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针对本项目可行方案主要为隔音控制,即目前采取的在公交场站和住宅之间种植乔木,并尽可能将停车位与住宅小区间距拉长。 与此同时,我局已初步制定公交场站运营期间环境污染防治方案,下一步将积极协调武汉市公交集团,在场站移交后即刻推行严格的运营规范,通过多种措施,创造安静、有序、友好的公交与社区和谐共生环境,实现“公交优先”和“以人为本”两大发展理念有机融合。一是场区内部禁止一切鸣笛,实现静音停放;二是禁止长刹车、无必要急刹车等易引发较大噪音的驾驶行为;三是原则上不开展夜间维修工作,保持夜间居民良好的休息环境。四是督促运营单位加强防尘处治措施,采取加密洒水频率等有效措施;五是加强对其运营停放期间的噪音、环境保持督导力度,经常性组织检查,将有无明显噪音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8月11日17时07分,区交通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89851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交通局规划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