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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需要改进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8-9点击:29
留言板:本人购房提取过公积金,目前购了二套房,因为是法拍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现在武汉的公积金政策,我既不能办理商转公,也不能提取,更不能用于还款,咨询公积金中心被告知,只能待政策调整,否则只能等退休和离职。 自己缴纳的自己无法支配也就罢了,用于还贷都不行,这哪里是有作为的政策,特此留言,望有所改进!
官方回复:尊敬的洪先生: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家庭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目前家庭名下在武汉共有两套房,您使用两套房屋分别办理过首套房提取和二套房提取。咨询能否再次办理提取。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规定,公积金坚持互助共济、租购并举、公平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重点支持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提取,有条件地支持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提取。首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本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第二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只有一套自住住房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二套房提取条件:职工及配偶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注: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办理满6个月后,再提取公积金。)。由于二套房提取只能办理一次,您已办理过二套房提取,故无法再使用房屋办理提取。该情况可在符合离职或退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办理销户提取。8月7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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