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302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35

编号:2023第2302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1116号,孟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经开不动产证明第0030518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70009GB00282F0008005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R2地块湘隆·时代商业中心E区11栋2层4室  协执过户转移登记至孟亮(420324199312061918)名下,作废抵押。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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