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朗诗里程小区群租房问题
东湖高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1点击:281

武汉留言板:东湖高新区朗诗里程小区群租房问题 反映问题:群租;安全隐患;该房号业主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薄弱;该片区民警及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 描述地点:朗诗里程小区三四期12栋2单元704,毛坯房,租客为至少7名建筑工人(含男、女)。 具体情况:1,毛坯房,室内人员较多,存各种安全隐患。 2,聚众打麻将---据本人感知,一周最少五天,白天打,晚上打。 3,卫生堪忧及其他---目前已是夏天,男男女女,经常性的不关大门,声音很吵(经常早上6点左右,声音就很大),楼梯口抽烟、烟头乱丢等等情况。 4,该房号业主,已多次将房屋出租给此种情况人员,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薄弱。 5,物业反馈,已将情况反馈给片区民警,,一周有余,无任何改善及反馈!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告知您6月10日我所社区民警已将此情况向物业进行反映,让其整改,6月12日物业向我所民警反馈已整改,近期我所民警再次与物业联系,了解到目前该租户工人即将放假回家,我所民警也告知物业,后期要加强小区管理。2023年6月27日,区公安分局九峰所通过电话027-8539173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九峰派出所】---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物业企业已上门查看,该户为群租房,根据《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第五条第四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物业企业多次上门沟通劝阻,要求住户尽量减小音量,避免对邻里生活造成影响。同时,物业企业已将此情况上报公安部门,后续将配合相关部门的协调处理工作。我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上报。6月30日,我局物业科通过电话027-6556374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科]---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朗诗里程小区三四期1*栋2单元*04,毛坯房,租客为多民建筑工人的问题物业多次上门进行劝导,规范文明行为,不要影响到他人生活,并联系房主告知毛坯房群租的隐患,同时片区民警联系到租住工人工地的领导,对工人进行批评教育,工地领导表示工地即将放假,租住的工人们十天左右会搬走。6月28日,我社区通过手机15797004010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我社区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东湖高新区九峰街道华诚里社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沟通,告知您6月10日我所社区民警已将此情况向物业进行反映,让其整改,6月12日物业向我所民警反馈已整改,近期我所民警再次与物业联系,了解到目前该租户工人即将放假回家,我所民警也告知物业,后期要加强小区管理。2023年6月27日,区公安分局九峰所通过电话027-8539173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信任,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九峰派出所】---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物业企业已上门查看,该户为群租房,根据《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第五条第四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物业企业多次上门沟通劝阻,要求住户尽量减小音量,避免对邻里生活造成影响。同时,物业企业已将此情况上报公安部门,后续将配合相关部门的协调处理工作。我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劝阻上报。6月30日,我局物业科通过电话027-6556374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科]---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朗诗里程小区三四期1*栋2单元*04,毛坯房,租客为多民建筑工人的问题物业多次上门进行劝导,规范文明行为,不要影响到他人生活,并联系房主告知毛坯房群租的隐患,同时片区民警联系到租住工人工地的领导,对工人进行批评教育,工地领导表示工地即将放假,租住的工人们十天左右会搬走。6月28日,我社区通过手机15797004010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我社区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东湖高新区九峰街道华诚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