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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签劳动合同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6-26点击:37
留言板:武汉华中建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劳动法,入职3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社保,无加班费。在口头约定的三个月试用期时长(3月9日至6月8日)过后,6月12号,以莫须有的罪名,非业务能力问题非法辞退!沟通协商后(全程有录音,也有工资银行流水外加可以证明本人在此公司服务的相关微信工作群截图,还有钉钉打卡记录),本人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及非法辞退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以及加班费的合理要求,被公司野蛮拒绝,且以不懂劳动法为由摆出有一副你去告吧?反正公司不怕的架势!不知该公司负责人是否是真不懂法,还是有恶势力或者地方保护伞推波助澜,鱼肉劳动者?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我的合理诉求,并且还我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 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要求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被无故开除补偿金及支付加班费的问题。 经核实,单位拒绝您提出的赔偿要求。鉴于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规定,我局工作人员告知您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维权。 6月15日10:51,我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电话8355070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武汉市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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