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跟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6-26点击:45
留言板: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跟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上个月月底被裁员,协商是赔偿n+1,我听说可以赔偿2n,我是不是要少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6月25日15:30,我局劳动保障监察与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答相关问题。您咨询:我跟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因公司业务调整,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n+1赔偿,这个赔偿标准合理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市人社局监察农工处(劳动关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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