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江岸区幸福湾星澜物业公司!!

长江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17点击:88
留言板:我是江岸区幸福湾星澜小区业主,2023年4月10日左右,因家里装修需要清理垃圾,根据物业要求,装修垃圾需扔在小区外围一个坡上的垃圾归置点,前期经过了解,可以在物业监控室借拖车使用。当天,我爸爸去幸福湾星澜物业监控室借拖车,监控室一40多岁的女的告知借拖车需要身份证,我爸爸前一天也在监控室借过拖车,当时工作人员告知小区业主可以不用身份证,登记即可。因此,我爸爸并未携带身份证,我爸爸将此情况与此女工作人员沟通,此女不耐烦地拿出登记表让我爸爸登记,我爸爸将信息填好后,此女不作声地将表一撕,又让我爸爸填,我爸爸又填了一次,此女又一撕,我爸爸当即上火将登记表扔一边,并质疑,你为什么要撕表,还撕两次,此女告知我爸爸字写大了,我爸爸当时非常生气,前一天借拖车时,也是我爸爸进行登记,并未告知字不能写出格子。随后两人发生口角,监控室进来7.8个人,为头的一男的(估计是保安队长之类的)让我爸爸道歉,我爸爸反问,你们知道发生了什么吗,你就让我道歉。我爸爸说,不行那我就直接借拖车,物业的一男一女说我就是不借给你,我就不借!我爸爸说那你不借给我垃圾我就随便扔了,物业两人说,随便你!之后垃圾没有扔成。该物业监控室这一女性态度及其恶劣,百般刁难我爸爸,物业其他人员在没有了解清楚情况下,围住我爸爸,要我爸爸道歉,是非不分!!还大放阙词:“我就是不借!随便你将垃圾扔哪里!”我再请问,字没有写到格子里就不能借拖车吗,物业难道不是为业主服务?!物业什么时候变成了地头蛇!!我恳请相关部门严查,严惩此类不作为的物业公司!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幸福湾星澜小区由港联不动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对于您反映的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接到诉求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公司核实情况,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物业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就此事向您进行解释。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4日10时07分通过电话向您回复所诉问题,您告知已得到处理。感谢您对长江新区的关注和支持!【经办单位: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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