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设计道路红线距离我家门口不到一米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4-11点击:26

武汉留言板:(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设计道路红线距离我家门口不到一米 我国是法治社会,十四大新选出的国家领导班子成员按着宪法宣誓充分表明了要尊重法。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修建是违反了武汉市政府颁发的248号令的附表6―1规定。国家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九条 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按武汉市政府颁发的248号令的附表6―1【先有路城市主干路设计红线距离要修建筑物距离15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条款相渤。《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请问“先有建筑物后修城市主干路,道路设计红线距离建筑物是多少米?
官方回复:尊敬的蔡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为市级城建重点道路项目,由武汉城建集团负责实施建设。经与武汉城建集团沟通,经核对武汉市政府颁发的《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48号令),并未对新建主干路退让既有建筑物的距离作出要求。考虑石化二生活区住宅紧邻右岸大道,为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已通过压缩该段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宽度,完整保留小区内的慢行空间,优化后的道路边线距离临街住宅5-8米,满足规划及环评要求。根据已公示的征收决定范围线,您反映的35号和39号楼不在征收范围内。因施工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区城建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4月6日9:42:00,区城建局通过电话868458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已向您告知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青山区城建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蔡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右岸大道北段(建设十一路-焦沙二路)为市级城建重点道路项目,由武汉城建集团负责实施建设。经与武汉城建集团沟通,经核对武汉市政府颁发的《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48号令),并未对新建主干路退让既有建筑物的距离作出要求。考虑石化二生活区住宅紧邻右岸大道,为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已通过压缩该段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宽度,完整保留小区内的慢行空间,优化后的道路边线距离临街住宅5-8米,满足规划及环评要求。根据已公示的征收决定范围线,您反映的35号和39号楼不在征收范围内。因施工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区城建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4月6日9:42:00,区城建局通过电话868458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已向您告知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青山区城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