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城二期一区,协子河畔C区电动车入一楼大厅

开发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4-8点击:30
武汉留言板:绿地城二期一区,协子河畔C区电动车入一楼大厅  见下图,这是5栋,晚上11点半,一旦自燃,爆炸,一栋楼都遭殃
官方回复:尊敬的柯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绿地城协子河畔C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入户大厅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大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情况的管理工作,并粘贴了宣传标语,加强巡查对违反规定的业主进行告知及劝阻。若屡次劝阻无效,上报执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4月7日11时10分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027—8478507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电话无人接听。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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