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广告法,隐瞒抵押,光谷大家中心

东湖高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3-31点击:27
留言板:光谷大家中心,刻意隐瞒房屋抵押信息,与消费者签订购房协议,现申请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介入解决,返回不知情情况教的认购金5万元
官方回复:尊敬的梁先生: 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主要反映企业未告知房屋抵押情况,要求退还定金的问题。经查,您缴纳五万元定金认购该项目房屋,并与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关于您反映企业未告知房屋抵押情况的问题,经我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赴现场核实,该项目现场已对房屋抵押情况进行公示。关于您反映要求退定金的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第四条第二点约定\"乙方未按照本认购书第二条第2款所约定的时间付款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无需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我局市场科已督促企业尽快联系您协商解决,鉴于双方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如协商不成,建议按协议约定履行职责。 3月15日,我局市场科通过电话027-6556399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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