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87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2-23点击:31

  韩知迅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经开中心城4#地块4-1栋1单元4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635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知迅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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