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音严重扰民-武汉青山中燃暖居热力有限公司采暖供暖工程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4点击:31

留言板:武汉青山中燃暖居热力有限公司2022年7月启动对御江壹品青山印小区采暖供暖工程的安装,自2022年12月起,多次在午间时间(12:00至14: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开展施工,形成较大的噪音污染,对小区内居民日常生活、起居产生了极大不便影响。
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本人已于2022年12月27日在本留言板反馈上述违规违法事件,并得到青山区城管部门反馈”该公司表示大部分业主一直在催他们施工,所以他们最近在赶工,跟物业报备过了,现已跟施工单位强调了减少施工噪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一是,工程进度紧迫并非违法违规的理由,中燃公司已在青山印小区内张榜公示施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30,下午2.30至5.30,目前实际施工情况既违反法律法规且违反公司承诺;二是,本人收到区城管部门反馈后,未见中燃公司任何形式的降低施工噪音污染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的举措,本人在与施工队现场沟通时,工人直接告知本人是中燃公司相关人员要求他们中午1点开始施工,青山区城管部门执法的有效性和执法力度存疑;三是物业不能代替城管部门、环保部门,向物业报备这一行为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物业没有对噪音污染的执法权,工程队存在偷偷进场施工和拒不执行物业要求的行为;四是催工程的业主是业主,受噪音污染的业主同样是业主,享有相同的权利,中燃公司不得以部分业主的要求为借口侵害其他业主权利。
请青山区环保部门、城管部门予以重视,依法依规执行监督检查,叫停中燃公司违法行为,并要求其严格履行公司承诺,依法依规按规定时间施工,并在施工期间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音污染。
本人保留一切法律赋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监督、举报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继续监督中燃公司后续施工是否仍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监督区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是否严格执法等权利。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武汉青山中燃暖居热力有限公司在对青山区建设二路御江壹品青山印小区住户室内安装供暖设备时,使用机械设备,导致噪声扰民。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已要求小区物业加强噪音污染整治宣传,争取群众谅解,同时对午休时段进行的安装作业进行劝阻,共创良好的邻里氛围。2023年1月17日11时40分,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6402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祝您及家人工作顺利,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该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本人已于2022年12月27日在本留言板反馈上述违规违法事件,并得到青山区城管部门反馈”该公司表示大部分业主一直在催他们施工,所以他们最近在赶工,跟物业报备过了,现已跟施工单位强调了减少施工噪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一是,工程进度紧迫并非违法违规的理由,中燃公司已在青山印小区内张榜公示施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30,下午2.30至5.30,目前实际施工情况既违反法律法规且违反公司承诺;二是,本人收到区城管部门反馈后,未见中燃公司任何形式的降低施工噪音污染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的举措,本人在与施工队现场沟通时,工人直接告知本人是中燃公司相关人员要求他们中午1点开始施工,青山区城管部门执法的有效性和执法力度存疑;三是物业不能代替城管部门、环保部门,向物业报备这一行为不得逾越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物业没有对噪音污染的执法权,工程队存在偷偷进场施工和拒不执行物业要求的行为;四是催工程的业主是业主,受噪音污染的业主同样是业主,享有相同的权利,中燃公司不得以部分业主的要求为借口侵害其他业主权利。
请青山区环保部门、城管部门予以重视,依法依规执行监督检查,叫停中燃公司违法行为,并要求其严格履行公司承诺,依法依规按规定时间施工,并在施工期间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音污染。
本人保留一切法律赋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监督、举报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继续监督中燃公司后续施工是否仍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监督区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是否严格执法等权利。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武汉青山中燃暖居热力有限公司在对青山区建设二路御江壹品青山印小区住户室内安装供暖设备时,使用机械设备,导致噪声扰民。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已要求小区物业加强噪音污染整治宣传,争取群众谅解,同时对午休时段进行的安装作业进行劝阻,共创良好的邻里氛围。2023年1月17日11时40分,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6402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祝您及家人工作顺利,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