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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翡翠滨江车位维权

汉阳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8点击:25
留言板:本人于2021年7月购买万科翡翠滨江三期1栋2单元101室,住宅开盘的时候售楼部捆绑车位同步销售,车位信息F单元F172号,房子是2022年12月31号交付,车位交付未祥,卖车位的时候没有拿到骏备,开发商提前2年捆绑车位销售,非法集资,面临2022年12月31号交付时,售楼部同步促销车位总价减4万,并送车位管理费5年,对我们提前2年交全款买车位的业主不公平,也不给予回复,不能享受管理费5年赠送。诉求,达到现在买车位一样的优惠方式。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车位没有拿到骏备提前2年销售,属于违规行为。提前集资2年,后续优惠更大,属于销售欺诈。希望相关部门面谈万科翡翠滨江项目负责人,给提前2年买车位的业主一个说法。诉求:和现在卖车位享受同样的送5年管理费,如果开发商做不到,要求退车位退全款以及期间所产生利息。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主要反映2020年该项目车位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提前销售,2022年12月车位降价销售,您认为不合理。经查,该项目位于江汉二桥街郭茨口社区,关于您反映该项目在人防车位未竣工验收前提前销售的问题,区房管局前期通过信访渠道收到多位投诉人反映该项目未竣工车位全款销售(长租)涉嫌违规的问题,我局已就此事多次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开发企业立即停止未竣工车位销售(长租)营销行为,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等政策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已向市房管局上报该项目涉嫌违规的问题线索。且于2020年12月1日再次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根据市房管局2020年9月17日下达的《监管函》,责令开发企业立即停止相关营销行为,并要求开发企业尽快与投诉业主联系,在规划配比的车位范围内优先保证小区业主车位使用需求。关于您本次反映的相关问题,市、区两级房管部门已经约谈开发企业,就该项目未竣备提前销售车位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另据了解,该项目部分楼栋已于2022年11月30日取得竣工备案手续。关于您反映车位降价的问题,根据职能分工,您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2023年1月16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电话(847600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电话均无人接听。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全力依法依规为您和企业创造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汉阳区房管局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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