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汉阳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8点击:22

留言板:被举报人:新派(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摩尔城分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特6号五层508号。举报事项:1,责令被举报人向举报人退回消费款330元并赔偿990元。2,依法查明被举报人欺骗消费者的人数并对被举报人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进行查处。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于2023年1月6日在被举报人开设的“海底捞”店铺消费了330元,本人通过其店内平板笔记本进行了点餐,其中本人点了“午餐肉”半份,“招牌大颗粒虾滑”半份,“真有鱼籽颗粒的鳕鱼虾滑”半份及其他菜品,上菜后本人发现本人所点的“虾滑”半份上菜后与平板电脑图片上显示的相一致,而本人所点的“午餐肉”半份上菜后只有6块而平板电脑图片上显示的是12块,综上,被举报人平板电脑图片上所展示的“午餐肉”与实际上菜后菜品份量不一致,存在着对消费者的欺诈。 另外,本人在结账时发现账单上多出了一项自选饮料两份16元和一项自选小料两份22元,上述两项费用被举报人工作人员并未向本人提前告知需要付费,也未明码标价,特别是所谓的“自选饮料”其实只有酸梅汤,且酸梅汤并非本人自选而是被举报人工作人员主动端到了餐桌上。 举报人认为,被举报人作为知名餐饮企业,其欺诈消费者的套路简直是狡猾至极,是在严重侮辱消费者的智商,其良心是大大的坏。 基于以上事实,请贵局责令被举报人立即对本人进行赔偿,同时调查被举报人欺骗消费者的人数,并视情节根据广告法第58条对被举报人处10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是新派(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摩尔城分公司虚假宣传的问题。1月12日龙阳街工作人员已受理您的投诉举报,龙阳街工作人员后续跟进调查。1月12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46044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龙阳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是新派(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摩尔城分公司虚假宣传的问题。1月12日龙阳街工作人员已受理您的投诉举报,龙阳街工作人员后续跟进调查。1月12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46044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龙阳街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