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符合规定的企业政策性房屋征收补偿收入,可以有五年以内的拆迁期,在五年之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请问武汉市江汉区税务局,享受这个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您,询问了您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诉求,并向您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规定,您的情况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文执行。2023年1月4日9时,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61823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办单位:江汉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