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底商圈地占用公共道路,导致行人电动车通行困难

武汉通2025-11-08  6

留言板:武汉市汉阳区芳草六街3号高农太子商品6号商业街1-2层商铺,则是优学馆培训机构门口违规占道。小区底商门外的空地、人行道、公共通道等,其产权通常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是在小区红线范围内),或者是**市政公共用地**(如果是市政道路的人行道)。商户租赁或购买的只是门店内部的产权/使用权,而不包括门外的公共区域。根据《民法典》、《城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城管综合执法》等明确禁止占用公共道路。该商户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和市民的公共利益,还会带来消防安全隐患、阻碍人行通道、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四新街道了解,接到您反映问题后,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经查,太子尚品商业街商户“则是优学馆”占用门前公共区域设置小栅栏、放置广告牌等物品,存在占用公共区域情况,工作人员已联合社区、物业共同上门劝阻商家自行整改,要求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负责人承诺本周内自行整改。后续,四新街道将督促物业持续跟进后续整改情况,并督促物业加强公共区域管理。2025年9月23日16点43分,四新街道通过电话8459917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四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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