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国庆节1号-8号都上班,公司给予1号2号3号6号(中秋节)每天给两天休息补偿,也就是8天补偿,请问按照劳动法补偿休息的天数是否合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法定节假日不能补休,只能发放不少于日工资300%的工资。请依法与企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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