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那么请问,育儿假是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还是按照子女的周算计算?如果按照自然年度计算,育儿假是不是最多可以请四次?有说三次的,有说四次的,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比如小孩是2025年10月1日出生,是不是截止到2028年10月1日,最多可以请4次?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0月11日11:27致电您,告知在孩子满3岁前可以请3次育儿假,小孩2025年10月1日出生后,因要先休产假,育儿假则在2026年开始请,在2028年10月1日之前,可以请3次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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