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家咀工程大学门口红绿灯口各种车违章 威胁公共安全

武汉通2025-10-27  0

留言板:雄楚大道工程大学门口红绿灯形同虚设,行人过马路危险重重,好不容易等到绿灯,以为终于可以过马路了,结果私家车拐弯,电瓶车摩托车穿行,完全不顾红绿灯,乱闯乱撞,速度超快,过马路真是四面夹击,文明出行是句空口号吗?谁为遵纪守法的行人护航???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我队每日对机动车的交通违法现象进行常态化管理,关于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的现象,我队已安排辖区执勤人员加强巡逻,对此路段通行车辆加大整治管控力度,保障通行效率提升道路交通秩序。我队每日对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现象进行常态化管理,安排辖区执勤人员不断加大整治管控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开展的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秩序整治,工作中依法依规对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025年1月1日至今,我队共处罚非机动车违法4200余起,依法扣车60余起,组织非机动车驾驶员接受安全教育学习14000余起。下一步工作中,我队会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进一步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您反映的雄楚大道工程大学路口北侧左转时与东侧行人过街有交织的问题。经核实,该路口为丁字路口,放行方式为东西直行、东西左转、北左转,北侧采用圆形信号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信号灯相关设置要求:“机动车通过只有圆形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控制设置规范》信号灯相关设置要求:“圆形机动车信号机绿灯时,应与同方向行人信号灯设置同一相位”。因此路口信号灯放行方式符合信号灯设置规范要求。根据现场调研并结合您反映的情况,该处路口行人过街只能设置与北侧左转时同时放行,其他放行相位行人无通行条件。10月21日8时50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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