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硚口云鹤小区个人申请充电桩物业不批准,不给盖章,国家是大力支持,请有关部门关注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您反映云鹤小区个人申请充电桩物业不批准,不给盖章的问题。经了解,根据武汉市发改委印发《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相关设施的总称,分为自用、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三类。(一)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指在个人用户所有或长期租赁的固定停车位建设,专门为其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由于云鹤小区是90年代老旧小区,没有专用停车场,小区只有地面公共区域停车位,不属于个人所有或长租车位,地面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鉴于以上情况,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和租赁管理中心要求物业公司与有相关疑问的业主做好沟通解释。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和租赁管理中心于2025年10月22日17:39分通过电话02783787377与您联系,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和租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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