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大道110号红光精品花园,物业费收费隐形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8天前点击:63

武汉留言板:我是红光精品花园小区 3 期业主,小区 1、2、3 期同属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 3 期物业费最高;现在 1、2 期车辆全部停在 3 期,严重占用 3 期公共资源、增加管理成本、导致 3 期停车紧张、服务质量下降,收费与服务成本严重不匹配,显失公平。物业端通过卡缴停车费,大唐门禁卡的方式,要求业主缴物业费,否则不予门禁卡升级和停车费缴纳。望能重新核算成本,统一或合理调整三期收费标准,退还多收费用。公示物业费收费依据、成本构成、停车管理方案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是红光精品花园小区的业主。该小区于2008年12月至2016年7月分批交付,总户数916户。您主要反映:1、物业企业以未缴纳物业费频繁升级门禁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小区单元门禁因故障问题,物业企业已安排专业人员对小区单元门禁系统进行了维修、更换老化配件,同时优化升级方案。物业企业已在单元门张贴免费升级门禁卡,如后期门禁需要升级维护,将提前7天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公示。节假日将安排专人值守,如遇到未带门禁卡可及时联系物业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将及时为您处理。目前,小区门禁问题已修复完毕。2、关于办理停车缴费的问题。随着入住率的增加,小区停车位数量不能满足全体业主需求,地上车位已租赁完。如需要办理停车月卡续费的业主,物业工作人员会为您续费;如需要新办理地上月卡车位,待后期小区地面停车位有空余的现象,物业企业将及时联系办理地上停车位。3、关于公示小区收费标准的问题。物业企业已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投诉电话等信息,您可前往小区公告公示栏查阅。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与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2026年4月10日9:38、10:19、11:07,我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11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蔡甸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物业管理科 ]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是红光精品花园小区的业主。该小区于2008年12月至2016年7月分批交付,总户数916户。您主要反映:1、物业企业以未缴纳物业费频繁升级门禁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小区单元门禁因故障问题,物业企业已安排专业人员对小区单元门禁系统进行了维修、更换老化配件,同时优化升级方案。物业企业已在单元门张贴免费升级门禁卡,如后期门禁需要升级维护,将提前7天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公示。节假日将安排专人值守,如遇到未带门禁卡可及时联系物业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将及时为您处理。目前,小区门禁问题已修复完毕。2、关于办理停车缴费的问题。随着入住率的增加,小区停车位数量不能满足全体业主需求,地上车位已租赁完。如需要办理停车月卡续费的业主,物业工作人员会为您续费;如需要新办理地上月卡车位,待后期小区地面停车位有空余的现象,物业企业将及时联系办理地上停车位。3、关于公示小区收费标准的问题。物业企业已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投诉电话等信息,您可前往小区公告公示栏查阅。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与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2026年4月10日9:38、10:19、11:07,我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11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蔡甸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物业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