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吾悦星汇城两轮电动车充电桩问题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7天前点击:58

武汉留言板:本人系吾悦星汇城业主,现就小区两轮电动车充电桩收费严重不合理问题正式投诉。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小区充电桩应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并实行电费、服务费价费分离、明码标价 。但本小区充电桩存在服务费远高于电费、定价畸高、缺乏依据、垄断收费等问题,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一、收费乱象(核心问题:服务费比电费贵) 经实测,本小区充电费用构成极不合理: - 电费约0.55–0.6元/度(居民基础电价)- 服务费高达 0.5-1.0 元/度,服务费是电费的2倍左右 - 总费用接近1–1.5 元/度,远超周边小区合理水平(普遍 0.7–0.9 元/度) 小区仅设此一处充电点,业主无替代选择,被迫接受高价,属于事实垄断、强制消费 。 二、违规与不合理之处 1. 违反国家规定:服务费畸高,远超设备运维合理成本,违背“弥补成本、合理收益”原则 。2. 价费不透明:未清晰公示电费、服务费单价及定价依据,收费模糊。3. 民生配套变盈利工具:充电桩属安全便民设施,不应以高额服务费牟利,加重业主日常负担 。4. 倒逼安全隐患:高价充电易导致业主飞线、入户充电,增加火灾风险 。 三、明确诉求(请立即整改) 1. 严格执行国家价费分离,公示电费、服务费明细及成本依据 ;2. 下调服务费至不高于电费标准(合理区间0.2–0.4元/度) ;3. 参照周边小区定价,将总费用降至合理水平;4. 增设夜间谷电优惠,落实惠民便民;5. 限期给出整改方案与执行时间。 充电桩本为安全便民,绝非高价敛财工具。恳请物业与运营方正视诉求、立即整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收费标准已进行公示,不违反相关规定,我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立案。2026年4月22日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92690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蔡甸区 市场监管局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收费标准已进行公示,不违反相关规定,我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不予立案。2026年4月22日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92690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蔡甸区 市场监管局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