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交通管理在非严管路段未先短信通知就贴条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8天前点击:58

武汉留言板:本人鄂AQ71B6车辆,于2026年4月12日9时25分,在青山区工业路环岛至鄂州街段被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申请撤销本次违法记录: 1、本次违法路段不属于武汉市交通严管严控路段,交管部门未按照武汉温情执法规定,发送任何违停劝离短信,未给予车辆驶离时间,直接贴单处罚,本地执法流程严重不合规。而是先贴条再发短信。这位辅警同志9点24分编辑的短信,9点25分就贴条。我九点30收到的短信。本人停车去楼上拿东西全程不超过两分钟。 2、罚单告知人标注FJ085029辅警专属警号,执勤人员为警务辅助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违法告知法律文书必须由正式交通警察制作签字,辅警不具备独立道路交通行政执法资格,无资格出具处罚告知文书;且现场无正式在编民警全程带队监督,辅警单人独立执法,执法主体不适格、执法程序完全违法,本次处罚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3、车辆停放未阻碍通行、无交通拥堵影响,不存在必须当场处罚的法定情形。 恳请交管部门调取执法记录仪、路面监控核实执勤人员身份,依法撤销本次违章记录。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接到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督办件后,青山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工作人员于04月21日核实情况。经核查您的车辆停放在工业路至鄂州街段(严管路段),并无停车泊位。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当天执勤的工作人员当天09:24分推送提醒信息,09:25分粘贴违停告知书,您违停事实存在,根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明确了中山大道等266条道路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道路”)这些严管道路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相应的工作。第九条 勤务辅警从事下列工作:(五)协助疏导交通,告知、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上述规定可以,一方面确立了辅警可以从事协助疏导交通,告知、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另一方面,其本意是杜绝警务辅助人员在未经工作安排和指挥的情况下,不受监督和管理的擅自从事相应工作,而并不能机械理解为不能一人上路从事相应工作。本案中,警务辅助人员在粘贴《交通违法告知单》时是受带队民警的安排和工作部署,辅警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通过视频方式与大队指挥平台直接连线,接受指挥平台民警指挥和监督。辅警所采集的违停图片需上传警务工作系统并经过民警审核。据此,辅警粘贴违停告知单的行为并不违反《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辅警对违停车辆牌照记录、粘贴违停告知单的性质属于采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驾驶人(车主)车辆违停事实的辅助性工作。具有执法权的民警认为根据辅警所拍摄的违法照片能够确定违法事实,并能够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时,民警才会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主体仍为民警。不存在行政程序违法的问题。04月21日10:42、14:54、16:50,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797007101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故以书面形式告知办理情况和结果。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接到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督办件后,青山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工作人员于04月21日核实情况。经核查您的车辆停放在工业路至鄂州街段(严管路段),并无停车泊位。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当天执勤的工作人员当天09:24分推送提醒信息,09:25分粘贴违停告知书,您违停事实存在,根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明确了中山大道等266条道路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道路”)这些严管道路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全天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相应的工作。第九条 勤务辅警从事下列工作:(五)协助疏导交通,告知、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上述规定可以,一方面确立了辅警可以从事协助疏导交通,告知、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工作,另一方面,其本意是杜绝警务辅助人员在未经工作安排和指挥的情况下,不受监督和管理的擅自从事相应工作,而并不能机械理解为不能一人上路从事相应工作。本案中,警务辅助人员在粘贴《交通违法告知单》时是受带队民警的安排和工作部署,辅警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通过视频方式与大队指挥平台直接连线,接受指挥平台民警指挥和监督。辅警所采集的违停图片需上传警务工作系统并经过民警审核。据此,辅警粘贴违停告知单的行为并不违反《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辅警对违停车辆牌照记录、粘贴违停告知单的性质属于采集交通违法信息、通知驾驶人(车主)车辆违停事实的辅助性工作。具有执法权的民警认为根据辅警所拍摄的违法照片能够确定违法事实,并能够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时,民警才会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主体仍为民警。不存在行政程序违法的问题。04月21日10:42、14:54、16:50,青山区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797007101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故以书面形式告知办理情况和结果。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武汉化学工业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七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