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844号

武汉通2025-10-27  0

  向齐振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和平大道1248号智绘城2、3号楼3号楼一单元30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1510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向齐振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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