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895号
根据(2025)鄂0116执恢716号之一,周莲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市2015021106 |
黄微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2008005GB00001F00060069 |
江岸区二七街二七路操场街18号航天星都(航天双城)2栋19层1室 |
|
| 2 |
岸国用(商2013)第6631号 |
黄微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2008005GB00001F00060069 |
江岸区二七街二七路操场街18号航天星都(航天双城)2栋19层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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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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