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3953号

武汉通2025-10-27  0

编号:2025第3953号

  根据(2025)鄂0116执559号之三,周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18860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6005015GB00030F00060039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机场路以西恒大龙城三期住宅项目(69-77#楼)74栋/单元9层4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解除抵押登记。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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