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东湖高新区房管局:我是光谷中心城宝业璞园的业主,近日收到收房通知,要求预缴一年物业费,标准高达3.3元/平方米·月,同为万科物业服务的长江光电光谷家是2.8元每平米,周边小区没有超过3元每平的,该费用远超武汉市前期物业费政府指导价,且物业未公示服务等级、收费依据及具体服务承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投诉以下问题:违规定价:物业费未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且未提供对应服务等级说明:;信息不透明:未在小区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公共收益收支等信息;强制预收费:以收房验房为条件捆绑预收取一年物业费,侵害业主权益。诉求:1.责令物业立即整改,不捆绑收房;2.价格应不高于当前地区同等水平即2.8元每平以下,且公示收费依据;3.在降价方案未确定前,物业费按月缴费;4.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保留追责控诉权力!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宝业璞园物业费的问题,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了调查,经查,该小区将于2025年9月1日交付使用。根据物业合同约定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按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执行,其中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3元/月/平方米。8月22日我区规划局约谈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其明确表示小区实际收房时业主可选择缴纳一年或根据自主意愿按月、按季度、按半年度等多种方式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收缴不做为收房前提条件。8月23日起物业企业通过管家微信、电话通知等形式逐户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同步已将居民物业费降价诉求报至公司商议。后续我区规划局将根据物业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星级标准对标《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物业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物业企业实际服务水平进行指导降价。8月28日,我区规划局通过电话027-6552962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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