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前川欣城三期天玺物业费太高 我们合同上是二期,开发商自己改名叫三期天玺 和二期共用物业人员,物业费太高,服务不到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物业费问题,根据2019年市发改委和房屋管理局印发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屋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成本和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成本按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审核确定。根据该小区开发商在市民之家进行招投标,依据投标文件专家评审选定的最终定价,从而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有效。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已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经办单位: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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