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如题,小区内地下车库无人管理的僵尸车(油车),已经至少停放十年以上。如何联系车主,如果联系不上车主?由谁来出面处理改车?如何处理?还是任由其永远停放下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经了解,您系反映汉阳区丽水花园小区地库长期有一桑塔纳机动车停放未使用的情况。该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该车主系小区7栋1单元11楼某户业主所有,非外来车辆,且车主每年已交纳相关费用,因车主个人原因长期未使用此车辆。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26日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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