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爸爸近期去世,江夏区家里的宅基地不动产证写的他的名字,我妈妈还在,子女有我跟我姐姐。请问如何过户,需要哪些材料,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核实,您反映您父亲在江夏区有一处宅基地房屋,已办理父亲个人名字的不动产权证,父亲户口本上面有母亲和姐姐,母亲健在,子女有您和姐姐,咨询如何将该房屋登记至您母亲名下。工作人员告知您该情况需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有以下几种方式,您可视您自己情形选择一种方式办理。1.公证继承(武汉市内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2.非公证继承,相关继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权证等到江夏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非公证继承确定继承权,公告期60天。3.由人民法院出具关于继承权的生效法律文书。待确认继承权后,由继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继承权证明材料以及父亲的户口本等资料到江夏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另外,宅基地的登记规定为一户一基,父亲户口本上有姐姐,则需要一并到场申请办理。2025年9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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