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东西湖区的失业金期间,可以做兼职吗?

武汉通2025-10-10  5

武汉留言板:领取失业金期间,自己还需要缴纳社保难以维持生活!能不能做做个零工,零工会缴纳商业保险!这样会不会停止发放失业金?请有关部门的人员具体回复一下。还有东西湖区的失业金发放条件是什么?停止发放的条件又是什么?麻烦都解答一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于9月16日通过电话027-83215402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咨询失业待遇停领条件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工作人员已向您说明如已重新就业,存在固定工作时间、定期获取劳动报酬的,请及时停领失业待遇。2025年9月16日15时23分,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电话027-8321540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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