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绿城湖畔云庐玻璃自爆问题的再投诉n

武汉通2025-10-10  12

武汉留言板:投诉对象: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绿城湖畔云庐交付不足一年,外墙玻璃已发生二十余起自爆(请填具体房号),安全隐患严重。前期业主投诉后,物业送检样本涉嫌造假,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要求现场抽样,而是送检厂家新产玻璃,逃避真实质量问题。检测过程不透明,未公示检测机构资质、完整报告(含CMA认证)及关键数据,仅口头宣称“合格”,但同批次玻璃仍持续爆裂。 物业仅采取临时遮挡,未系统性排查更换;监管部门回应敷衍,仅“督促整改”,无实质行动,纵容发商推诿。 业主诉求:1. 重新检测:封存同批次爆裂玻璃,由住建部门或权威第三方检测,业主代表监督,公开完整报告。 2. 彻查问题:核查玻璃是否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3C认证、安全玻璃标准)及安装工艺缺陷(应力不均等)。 3. 全面整改赔偿:全小区排查更换隐患玻璃,开发商按合同承担质量责任,赔偿业主损失。 4. 严肃问责:监管部门书面回复具体方案及时间表,依法处罚违规企业并纳入信用记录。 望立即介入,杜绝形式主义,保障业主安全与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江汉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关于您反映的玻璃自爆问题,经核实,绿城湖畔云庐项目每批次玻璃的进场以及安装由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验收,产品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以及施工质量资料齐全,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关于您提出未按要求现场抽样送检问题,因玻璃属工业产品,现行验收规范并未将其安全性能纳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范围,玻璃进场仅需核查其出厂合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我单位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与湖北省权威检测机构“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沟通,及查询相关规范GB 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玻璃安全性能检测需要制式玻璃试样,如300?300mm、610?610mm、1930?864mm尺寸,现场已安装玻璃尺寸不满足抽样检验条件;关于您提出要求重新检测的诉求,我单位已转达给项目建设单位;关于您提出要求全小区排查更换隐患玻璃的诉求,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已对该项目建立既有幕墙排查机制,每月对项目外立面借助无人机和高清望远镜进行全覆盖排查,雨季、高温、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将进行特巡,一旦发现隐患玻璃立即更换,确保小区居民人身安全。9月23日09时30分,江汉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725274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