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我母亲已达到退休年龄,自己在个人窗口缴纳的社保医保,目前社保已办理退休,但医保未到达缴费年限。现想要咨询一次性补齐医保缴费年限,需要多少钱,以及如何操作。
官方回复:尊敬的纪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的问题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与您沟通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您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工作人员告知了您,您的家人目前为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累计实缴月数为196。同时,告知了2025年5月至6月您家人的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无缴费记录。关于您咨询医保退休的问题,根据《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武医保规〔2022〕2号)文件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女性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单位职工应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或继续按月缴纳至规定缴费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的计算和补足办法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用于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的费用不划拨个人账户。如您后期仍有医保相关问题,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江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外咨询电话027-85617912。2025年9月3日11时06分,江汉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通过电话027-85809109向您反馈核实情况,您已知晓具体情况。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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