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残津贴》申请的标准和办法的疑问

武汉通2025-10-10  81

留言板:本人今年39岁,2009年确诊再生障碍性贫血。2007年7月1日开始由单位缴纳湖北省本级社保,09年确诊疾病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0年4月开始转成灵活就业个人窗口缴纳社保,直到2022年9月,中间没有断缴,总共15年。自身再生障碍性贫血疾病一直在持续治疗,因为血红蛋白和血小板非常低,长期在家卧床休息,也办理了重症和双通道。请问我这种情况够不够条件申请《病残津贴》,如果够条件,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在什么地方提出申请!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5年10月9日14:25,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7223117与您联系,解答了相关问题。您咨询病残津贴办理所需资料的相关问题。工作人员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经查询社保系统核实后,已详细告知您病残津贴申请经办操作流程及业务所需资料。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人社局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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