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蔡甸区南湖村千年美丽桂树院3栋2单元非标准层层5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蔡字第20070300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祥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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