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是否合理

武汉通2025-09-26  40

武汉留言板:盘龙城F水星城公示是三星级服务,按照《黄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三星城对应的电梯房基准价为1.6元/m·月
但是一直以来是按照2.2元/m·月收取物业费,疑似收费过高。

请网上回复,无需电话联系。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盘龙城 F、水星城物业服务收费不符合规定问题。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您反映的“F水星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不符合规定标准”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区局价竞科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F水星城小区由武汉信德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公司已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实际按2.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费用,与公示价格一致。 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武汉瑞维工贸有限公司与武汉信德中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8日签订,并在区住建部门备案,备案价格为2.8元/平方米/月,实际按2.2元/平方米/月收取。 二、政策依据 1. 根据《武汉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本细则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该小区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1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制定我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故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未依法作出续聘或另聘决定且物业公司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继续有效(服务期限转为不定期)。该小区至今未更换物业公司,故原合同仍具法律效力。 三、处理结论 该公司物业服务收费已明码标价,实际收费标准未超过备案价格,且符合相关政策过渡期规定,未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关于您反映的未达到星级服务标准的问题建议向其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咨询。我所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17日15:23分,通过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61813315 \t\t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