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渠路护栏什么时候拆?

武汉通2025-09-26  19

武汉留言板:尊敬的省市区领导: 我们怀着对党和政府的深切信任,在不得已之下,向各位省、市、区领导反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请求在红旗渠路顶琇国际公馆、邮政小区门口加设人行横道、车辆出入口。毛泽东同志曾教导我们:\"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而当前江汉区红旗渠路部分路段的“超长护栏”已严重违背了这一根本宗旨!自2024年下半年实施道路护栏改造以来,顶琇国际公馆全体居民承受着以下极为不便的生活困境: 一、民生通道沦为\"天堑鸿沟\"。护栏将原本便捷的民生通道切割得支离破碎。古稀老人前往直线距离仅30米的便民菜场,竟需绕行650米,耗时增加近20分钟。这与\"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指示背道而驰! 二、交通动脉沦为\"梗阻血栓\"。早高峰时段,单向两车道沦为停车场:右道长期被违停车辆占据,左道承受所有车流,掉头车辆动辄前后挪车两三次,但凡有公交车停靠,立即引发全线瘫痪。此外,掉头车辆、直行车辆和出小区的车辆相互争抢,路口车辆寸步难行。周恩来总理强调\"国家工作千头万绪,但归根结底就是为人民服务\",而今我们的出行服务何在? 三、安全通道沦为\"生死迷局\"。小区出口左侧视线被违停车辆完全遮挡,车辆驶出必须同时防范电动车逆行、车辆调头、直行车辆突袭。小区出口左侧违停车辆导致有效视距不足5米,远低于《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第3.2.3条要求的视距标准。此外,经实际观察,有部分行动不便的老人出行置办生活用品,只能选择翻越护栏,对人身安全及交通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莫要出现事故后再来“亡羊补牢”!这种让群众每日上演\"马路生死时速\"的设计缺陷,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背道而驰! 尤为痛心的是,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本小区居民累计通过市长热线、城市留言板等渠道就该问题投诉几十次,每次均获\"已转交相关部门\"、“我们的改造符合规定”、“是其他单位不同意”的程式化回复,却从未见到任何实质性方案!中央强调:\"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而我们的诉求竟在责任的推诿中消弭于无形!面对群众持续半年的控诉,有关部门的表现令人无语: 1. 技术推诿:江汉区城建局以\"符合规则\"搪塞,却在城发集团、检察院门口打开方便之门。\"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难道就是选择性执行?暂且不说该护栏的设置根本不符合相关规定(小区门口护栏长度达320米,明显违反《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第12.9.1中人行横道150-300米间隔的要求),就算其符合规定,试问:假如正常行驶的车辆符合交通规则,他就一定要去撞那些变道过来的车吗? 2. 责任迷宫:住建局推交管,交管推设计院,群众诉求在公文流转中兜兜转转。邓小平同志说\"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我们恳请上级部门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明确牵头单位限期解决! 我们不禁要问:当几十次合法诉求石沉大海,当特权单位可以随意开口设道,当\"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沦为推诿扯皮的遮羞布,这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还有多少距离?“出门难、回家难、过街难”的“三难”问题何时才可解决?我们数百位居民郑重声明:若区里继续漠视群众疾苦,依据相关条例规定,我们将更高级单位实名举报懒政怠政问题,并保留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9月18日,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质量安全中心已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协调处理,具体情况如下:江汉区红旗渠路,安装交通中央隔离护栏,是经过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及设计院结合相关规范,为了保障机动车通行及人非通行安全,我单位再次与您联系沟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9月18日17时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质量安全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0976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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